一、通信联络系统基本要求
按要求各煤矿及非煤矿山必须按照安全避险的要求,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。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包括三个部分,有线调度通信系统、有线广播系统、无线通信系统组成。
煤矿企业必须应安装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。地面调度通信系统主机必须具有安标及防爆证,井下电话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。无线通信系统小型煤矿或矿山暂没有强制要求,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电话互联互通。
二、通信系统安装位置
在矿井主副井绞车房、井底车场、运输调度室、采区变电所、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、水平最高点,应安设电话。紧急避险设施内、井下主要水泵房、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、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地方,必须设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。
距掘进工作面30~50米范围内,应安设电话;距采矿工作面两端10~20米范围内,应分别安设电话;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,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。
机房及入井通信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接地装置及设施。
井下基站、基站电源、电话、广播音箱应设置在便于观察、调试、检验和围岩稳定、支护良好、无淋水、无杂物的地点。
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,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。
二、设计原则及标准
1、硬件设计原则
系统的硬件设计和选型应该遵循如下原则:
先进性:系统硬件应具有先进性,避免短期内因技术陈旧造成整个系统性能不高或者过早淘汰。
可靠性:在充分考虑先进性的同时,硬件系统应立足于用户对整个系统的具体需求,应优先选择先进、适用、成熟技术, 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。
兼容性:系统设备应优先选择根据已有国际标准设计、生产的标准化设备,避免因兼容性差造成系统难以升级或拓展。
可扩充性:系统数据采集设备采用模块化结构和总线通信方式,在系统规模扩展时,不需较大的改造即可。
2、软件设计原则
系统的软件设计和选型应该遵循如下原则:
可靠性和安全性:系统软件应具有很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。
易用性:系统软件应操作方便,采用中文图形界面。
标准化:系统软件应符合国家、行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,便于升级。
可扩充性:系统软件应具有可扩充性。采用面向对象的结构设计,具有一定的灵活性、可操作性和可扩展性。在今后业务发生变化时,模块的增加和对模块的修改不应对其他模块产生影响。
为确保整个工程的高质量,总体方案设计原则需要达到可靠性、安全性、先进性、灵活扩充性、经济实用性、操作和维护的方便性的高度统一。
3、设计依据、规范和标准
2016新版《煤矿安全规章》
《矿山安全规程》
《矿山设计规范》
《智能调度室装备规范》
《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要求》
《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》GB 3836.1-2010
《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》GB3836.4-2010
《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》GB 12173一90
《矿山通信、检测、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》MT 209-90
《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》GBSOO55一93
《工业标准及国际商务建筑布线标准》
GB 84《通信网技术标准汇编》 [1989.10.]
GB 50252-94《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》 [1994.12.]
MT209-1990
MT/T405-1995
Q/AKB2 029-2013
三、地面通信设备
一般设计重庆申欧SOC8000B+KTA16(KTJ12系列)型数字程控调度系统,井下选用KTH17A型防爆矿用电话机,矿井内部井上、井下通讯共安装电话一般在32、64、80、128、208、300、500、800、1000门等(视煤矿情况而定)。。
四、井下通信
矿山行业下井的通讯干线选用两根(一主一备)MHYAV-(20-50)×2×0.8型通讯电缆,接至电话机的支线,选用MHYV-1×2×7/0.28-0.43型矿用通讯电缆。
矿井主斜井、井底车场、运输调度室、井下避难硐室、井底水泵房、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,应安装电话。井下主要水泵房、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的电话,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。井下每个避难硐室应安装1台电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