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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P语音交换机(一般留言) 本页阅读8653次 | |
核心IP语音交换机(轨警分局指挥中心设置)
核心IP语音交换机设于轨警分局指挥中心,将重庆既有线和在建线线路级IP语音交换机采用SIP协议(暂定)接入其中,并预留后续线路的接入能力;核心IP语音交换机采用七号信令(暂定)与重庆市公安局既有程控交换机设置中继。核心IP语音交换机应满足下列要求: (1)采用全模块化设计,可以提供TDM和IP的混合解决方案,同时可以提供纯IP解决方案,设备必须内置具备基于IP的语音交换能力,具备软交换架构。 (2)采用专用硬件平台和支持通用嵌入式操作系统VXWORKS,不得采用基于PC SERVER的硬件架构,提高系统更高的安全性及病毒免疫能力; (3)硬件冗余:主控单元板、电源均要提供1+1热备; (4)信令协议 必须支持宽带协议:支持SIP、H.248等宽带协议; 必须支持窄带协议:支持传统PRI、AT0、七号信令、中国一号、Q.SIG等协议;能与现网C&C08程控机采用七号信令对接; 传真协议:支持T30、T38协议。 (5)语音编码:支持G.711A/U、G.726、G.729; (6)用户容量: 要求单设备支持≥1000用户; (7)BHCA(忙时呼叫次数): 单设备BHCA≥40K; (8)网管能力 支持系统应该支持多种形式网管,命令行界面、WEB界面、OMU界面网管,且必须为全中文界面; 支持标准和开放的网络管理接口,如SNMP、Telnet(以上均为必选)等; 支持远程批处理软件下载及升级; 支持信令跟踪、告警管理、资源管理、安全管理。 (9)测试和认证 供工信部入网许可证复印件,入网时间要求至少为2年,入网证上申请单位和生产企业必须是同一公司,以保证投标产品非OEM产品;必须提供国际或国内权威测评机构的测试报告复印件。 8)综合配线架 (1)综合配线架应配置网络配线单元、语音配线单元、光纤配线单元、带有风扇和电源插座,配线柜内预留一定数量空间以便安装网络交换机。 (2)综合配线架应采用模块式结构、卡接式接线、下出线方式。 (3)可靠的过压、过流防护性能,配备声光告警系统。 (4)MDF配线单元技术指标要求如下: ① 双层卡接簧片 ; ② 成端接触电阻小于等于1mΩ,环境试验和200次成端寿命试验后,增值≤2 mΩ ; ③ 卡接寿命大于 200 次 ; ④ 适用电缆线径:Φ0.32~Φ0.7mm 单股塑料绝缘导线; ⑤ 绝缘电阻大于等于 1000M Ω ; ⑥ 抗电强度:1000V(45~60Hz)AC,历时1min无击穿和飞弧显现; ⑦ 拉脱力: ≥25N; ⑧ 其它各项指标应符合行业标准YD/T 694-2004 《总配线架技术要求和实验方法》的要求 ; ⑨ 阻燃性能达到国家标准GB4609-84FV-0级。 (5)保安单元技术指标要求与MDF架保安单元技术指标要求相同。 (6)数据配线单元技术指标要求如下: ① 要求能提供10M/100M/1000M的RJ-45配线接口单元模块,应符合TIA568B标准。应为国内国际知名品牌产品。 ② 满足T568A和T568B标准的要求; ③ 应带理线器; ④ 满足安装在标准的机柜中; ⑤ 防雷、抗电及接地等应不低于MDF配线单元的要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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